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5:02:12
当一家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法人更换是否意味着新法人也会受牵连,取决于更换的原因。如果公司被列入失信是由于公司本身的缘由,如解散、破产等,那么即使法人变更,新的法人也可能会因其继承了公司的债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然而,如果失信是因为个人原因,如法人个人的违法行为,那么更换法人后,新法人不会直接被牵连,仍执行对原法人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终止有多种情况,如法人解散、破产等,这些情况下,即使法人名称或负责人改变,原有的法律后果通常会延续。例如,法人被宣告破产后,即使通过清算和注销登记,新法人仍可能需要承担债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