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6:31:03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拓展资料;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