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6:24:0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所得减去支出6万元后的余额,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去支出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各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以各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出租物业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扣除费用的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转让财产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和附带所得,以各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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