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6:11:5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和强制的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拓展资料。一、2021年5月18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并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利损失。二、市场上有四种虚拟货币。1.游戏运营商开发的游戏货币,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用作交易媒介;2.门户网站或即时通讯工具发行的用于运营网络空间的特殊虚拟货币。3.不仅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实体中使用,还可以从非发行实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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