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4:39:51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款人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资金支付结算而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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