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3:53:00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拓展资料。主要职责;(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划、行业标准组织实施。(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维护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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