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3:54:42
拓展资料。1,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医保经办工作实际,本着“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避免春节假期后参保单位和城乡居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我中心对部分医保业务经办流程进行了调整。2,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因上年平均工资未核定,暂时停止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非财政拨款的企业、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通过QQ、微信、电话先行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生病住院急需结算的可通过业务咨询电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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