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3:33:17
一、正面回答;分公司汇算清缴股东信息应当填总公司的出资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析详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关系,分公司一般是不存在股东的,因为其并不存在完整的法人系统,对于分公司的相关事项都是由总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后决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三、分公司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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