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6:03:45
一.医保个人帐户;1.开户;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为每个被保险人建立个人账户,并将身份证号码作为人寿保险号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用于医疗消费。超支部分不得补足,余额应当累计,不得提取现金。员工死亡时,应注销其个人账户,并按规定继承余额。2.结算释放;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为职工申请个人医疗账户结算卡。用人单位应当自投保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开立职工账户的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在15日内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并制作发放个人账户结算卡。及时将资金注入员工个人医疗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利息。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暂不发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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