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0:16:43
            如果在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已经公开,想要撤回是不可行的。根据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但前提是这些变动可能影响申请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修改应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需在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且这些修改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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