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0:29:48
            当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请成功后,关于项目组参与者名单的调整,确实存在一定的灵活性。首先,参与者数量和变动需得到严格的控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增减变动都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这意味着任何擅自的增减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必须确保团队的稳定。其次,项目内容的调整也同样需要审批。第二十六条规定,如需对研究内容作出重大调整,同样需要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过同样的审批流程,以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项目期限方面,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但仅限一次,且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申请应在项目资助期满前60天内提交,同样需要经过层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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