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23:46:10
            循环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信用卡消费的未偿还本金和利息的累积。首先,每一期账单中的消费金额在账单日到还清日之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五)产生利息。利息在下期账单中显示,通常在最低还款额之上。例如,张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0日。如果他在3月30日消费了1000元,4月账单会包括这个消费。如果他于5月5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那么当期循环利息将为零。然而,如果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且在5月1日偿还,那么从3月30日至4月30日的32天会产生利息,剩余的900元从5月1日至5月10日的10天也会计息。具体计算公式为:利息=(消费金额-已还金额)*0.05%*计息天数,即2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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