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23:41:21
            公司为员工租赁宿舍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首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房东同意的员工转租行为,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转租期间发生事故,承租员工可能需要赔偿损失,同时公司作为原出租方的合同权益也可能受到影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提前收回房屋需经承租人同意,并承担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对于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应由出租人修缮的事项,如因不及时修复导致事故,公司作为房东同样要负赔偿责任。为了规避风险,公司应与员工和房东签订三方转租协议,明确转租条件和责任归属,将部分责任转移至员工,同时防止房东单方面解除协议。此外,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安全协议是补充规定,强调禁止转租、外来人员居住等行为,一旦违反,公司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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