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23:47:14
            国家基金对于劳务费的分配比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面上项目的劳务费最高限额为资助经费的15%,而对于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以及各类专项,这一比例进一步降低,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需要注意的是,劳务费仅限于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在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方面,面上项目同样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5%,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则在10%以内。管理费方面,项目依托单位用于支持项目研究的费用,包括公用仪器设备和房屋用费等,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而且,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这部分费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或择优选取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最终的资助额度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财政制度和审批程序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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