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23:47:06
国家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指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已有的此类设施需被拆除或关闭,同时禁止污染水源的活动,如网箱养殖、旅游等。二级保护区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有严格,已有的污染项目需关闭,并要求相关活动采取防污染措施。在准保护区内,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有严格管控,改建项目也不能增加排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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