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1:05:28
在采购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价格谈判通常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若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或者达成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将面临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可能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至10‰的罚款。这意味着在中标后,任何形式的擅自降价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支持的。此外,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也有明确规范。如第三十五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需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且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必须在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投标人,以保证公平公正。因此,中标后的价格调整必须基于合同约定,且不能偏离投标文件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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