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0:54:10
            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企业核算材料成本时常用的两种方法,它们在处理方式上有所区别。首先,从计算主体来看,移动加权平均法关注的是实时性。企业在每次收到新批次材料时,会根据新购进的数量和上批剩余的数量作为权数,即时更新材料的平均单位成本,这使得领用材料的成本更为精确。相比之下,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则更为简便,只在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计算。这种方法以材料的数量为权数,计算出当月所有购进材料的平均单价,作为当月的发料依据。这样处理避免了频繁的计算,但可能会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时,存货成本的平均化处理可能不够灵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