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1:07:50
            "参公人员",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参公机关人员,如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他们使用行政编制,虽然性质非公务员,但享有与公务员类似的待遇。另一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通常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使用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这些人员的基本特征是,他们的录用、考核、晋升、薪酬福利和权利义务都遵循《公务员法》,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权益,同时也受其约束。值得注意的是,参公事业人员通常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受限于编制,部分省份和地区他们不能与行政机关的正式公务员进行职位交换。相比之下,参公机关人员由于使用行政编制,有一定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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