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1:10:42
            领取失业金是一项支持,但其条件有一定的规定。当在本地领取失业金的同时,若在外地以居民社保形式缴纳,两者之间通常不会产生冲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外地以职工社保形式就业,你必须暂停领取失业保险,因为《失业保险条例》明确指出,一旦重新就业,根据条例第十五条,你将停止领取失业金。具体条款包括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犯罪入狱或无故拒绝当地安排的工作等。条例还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累计缴费不满5年的,最长12个月;满5年至10年的,最长18个月;超过10年的,最长24个月。若再次失业,领取期限会合并计算,但不超过最初24个月的总和。欺诈或虚假获取失业保险待遇将受到法律处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和第二十七条,将面临退回骗取金额并罚款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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