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13 01:23:57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或行政责任;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应当承担行政、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本人以及监护人共同承担;同时,应当吊销精神病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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