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13 00:43:08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法规的单位将面临如下处罚。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或者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符合规定,或者未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或者未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记录,或者未按时申报并接受检验,或者未按规范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或者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未改正,将责令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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