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13 07:58:33
1、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查处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3、负责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4、管理土地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范土地市场。5、负责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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