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13 03:55:12
2018年去、年10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较于《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的规定。两部门指出,主要理由是适用1%税率的纳税人中,许多注册登记在非城镇地区,但其生产经营地在城镇,造成企业税负不公平。为促进公平竞争,避免产生税收洼地,不再设置1%的税率。考虑到适用1%税率的企业户数少且纳税规模很小,取消该档税率对企业负担影响不大。但在2019年的《草案》中,上述取消内容拟保留。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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