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05:30:24
1.其一是滥用会计判断调节利润。公司通过主观选择对自身更有利的会计判断,以达到操纵业绩目的。例如,某公司在定期报告前一年退货率陡增至52%、且产品竞争力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以定期报告前三年退货率的平均数(22%)作为当年预估数,退货率存在严重低估的可能性。在年报问询函中质疑该公司未充分预估当年销售大幅退回的风险,要求会计师就公司收入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作出说明,严格督促公司对退货率采用更加谨慎的预估方式。最终,该公司按照上一经营年度退货率与前三经营年度退货率平均数孰高原则对退货率进行估计。事后证明,实际退货率达37%,远高于原预估数。2.其二是非公允交易。公司通过关联方或形式上无关联但有实际利益安排的第三方,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