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05:39:21
1、儿童教育。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已满3周岁、进入小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家长可以选择一方扣除扣除标准的100%或双方扣除标准的50%。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400元的额度扣除。相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进行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费用,按照取得相关证书当年3600元的额度扣除。接受过本科及以下继续教育并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个人,可选择由父母或本人扣除。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