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0:58:43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可以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向当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和其他知情者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报告。4、事故发生后,应连续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并在进站车辆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以扩大警告距离,必要时快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的,应当在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照号、驾驶证号、驾驶证号码、驾驶证号码等情况后离开现场,保险凭证号码和碰撞地点,并共同签字自行协商损害赔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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