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1:10:45
个人代开发票时,由税务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典型的如深圳市规定:深圳市地方税务机关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机关在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的1.5%,代深圳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再如山东省的规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由税务机关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上核定征收并不包括自然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但在实务中,税务局在代开发票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生产、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有些并不做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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