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2:58:2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分析详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名录是为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三、国家危险废物分为几类。1、医院临床废物,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2、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3、废药物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4、农药废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木材防腐剂废物,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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