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3:05:24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二、分析详情;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