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29 02:13:15
1、用人单位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有效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相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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