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29 08:19:45
1、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应将申报者的《评审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2、“基层单位意见”栏,本单位签注意见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呈报单位意见”栏,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签注意见后,由各职改办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4、《评审表》封面盖本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整册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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