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0 05:42:28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需提供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根据规定学历报考条件所需年限,提供相应继续教育),以便于认定从事财会工作年限。2、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信息表1份。3、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5、符合报考条件的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福州地区考生(不含省直单位),请于3月24-25日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及电子版2寸近期彩照(按报名规格扫描的),到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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