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0 08:37:44
拓展资料。1、交易所的审核责任。具体的考试程序。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出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的,审查机构应当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上市委员会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应当简化审查程序,无需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目前主要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业务规则公众咨询平台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规则制定的重要渠道。投资者教育模块,正式解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是投资者了解业务规则核心含义的学习平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介绍和亮点部分介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基本情况,及时展示重要的市场新闻和发展趋势。是各类用户快速获取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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