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0 08:37:58
(1)法律法规的认可与否:盈余管理产生的条件是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符合来选择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这便企业以合法的手段调节利润成为可能。而利润操纵则是采用木合法的手段改变企业的盈余信息,其目的是欺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获得不当利益。(2)运用的手段不同:由于盈余管理是以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为前提条件,所以手段的应用是在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范围内进行的。利润操纵则是以不合法的手段来粉饰企业的财务报表,如提前确认营业收人与推迟确认本期费用,利用销货退回的会计处理在年终摘假销售,长期潜亏挂账等。利润操纵的有些手段但是突破了一定的限度,就成为不合法的操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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