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0 08:48:07
一、灵活就业办理条件。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2、在社区从是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3、初次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街道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档案在街道社保所存放。4、再次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再次失业期间,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个月以上,并在户口所在街道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档案在街道社保所存放。二、办理所需资料。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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