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0 19:57:53
1.直接送达。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指定的代收人。2.留置送达。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拒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办公场所或者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3.委托送达。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的,应当在委托书上注明委托原因和法律依据。4.邮寄送达。行政机关可以以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指定的代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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