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3:22:08
一、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三、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四、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五、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 分隔。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六、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七、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八、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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