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3:16:43
烟台市看守所即烟台市公安局分属。位于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东留公村内,从福山人民医院十字路口往南走至因特尔大道与河滨路交界路口往西大约100米,看到一个“东留公”的牌子后第一个小路口往南走大约800即到。从福山汽车站可直接乘坐“福山-塔寺庄”的车就到。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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