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1:22:58
限制出境,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本国公民采取的阻止其离境的行为。限制出境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的主体包括法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出境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留置当事人出入境证件、口岸阻止人员出境等方式。作为保障诉讼进程和判决执行的措施,法院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中对当事人和被执行人作出限制出境决定。本文试图以广东法院审判实践为样本,结合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经验,探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限制出境措施的现状、问题与改进的建议。一、民事诉讼中适用限制出境措施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不统一、位阶较低 法律规定不统一和法律依据位阶偏低是民事诉讼中限制出境措施的首要问题。目前,法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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