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1:24:20
由于停车资源处于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停车费的管理制度政府主导,市场调节能力有限。北京市政府就相继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管字[2002]341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194号)和《关于〈北京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试行)通知》(京发改〔2009〕955号)等文件,参与管理的部门就有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如果是单位内部管理与使用的场地,并有管理制度与内部规于先,收取了停车费合法合理;如果是非单位内部管理的场地,而没有影响到单位的通行与管理时,单位设立收费点须有收费审批许可手续或法律(行政法规)作支撑,否则属于乱收费。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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