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1:22:14
2017年杭州骑摩托车并没有解禁,而是原规定到期。2017年8月9日,杭州又颁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规定了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通行。在《通知》施行前,已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持有登记地址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号牌的摩托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路行驶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扩展资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