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1:36:02
《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将“具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作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分为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不同,其罪名和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就会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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