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2:41:43
混岗是指集体所有制职工混杂在国营企业从事经常性的生产劳动。混岗职工理论上是不能转正的。造成混岗的原因主要有。1,国营企业为解决本企业职工子女的待业问题,以举办集体企业的名义,直接将他们安排在本企业劳动。2,企业生产确实需要增加劳动力,而国营企业又没有增人指标,只好招收集体所有制职工来代替,而形成混岗。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扩展资料。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解决对策。第一,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将由编制部门核定到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按规定的类别、特定的程序定编到人,而且定编到人的姓名同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姓名相一致,把抽象的编制具体化,使自然人的进编有章有法,让在编人员的身份认定有凭有据。第二,完善人事编制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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