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2:27:03
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扩展资料;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交房。(1)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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