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1:02:16
根据财税[2004]39号、财税[2006]3号文件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民办幼儿园可根据上述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其他要缴纳的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涉及到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扩展资料。改革后的营业税对减免税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主要有。(1)将减免税权全部集中于国务院,任何部门和地区均无权决定减免税。(2)只保留统一减免税,对企业和个人一律不予个别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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