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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1:20:37
不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三)外国企业章程或者组织协议。(四)外国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五)首席代表、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简历。(六)同外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扩展资料: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代表机构须经批准的,外国企业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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