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3:04:47
第一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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