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3:09:46
一、办理时限。1、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京籍):自受理之日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2个工作日发放证件。2、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二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二、办理地点;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本市辖区内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派出所。三、办理材料。(一)京籍;1、《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2、如您有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可自行携带两张照片。(二)非京籍;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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