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3 23:41:49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都是集体的。村委会说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分给农户,此种说法不正确。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成员可以在农村集体规划的对应的土地上进行住宅房屋建设或者农业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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