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0:36:15
福州拆迁752属1984年1月5日《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后至2004年10月26日。暂时没有具体文件,只是当地制定的一种补偿,并非法律规定。根据法律及行规的规定,补偿计算的基础是土地和房屋面积。对于贫困家庭,针对人口予以特殊照顾。福州市《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房屋建造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他处房屋的(商品房、二手房除外)。原房屋三层以内、总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建筑面积按70%给予补偿安置,属同结构同步建设、三层以内、总超建面积6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建筑面积按50%给予补偿安置。超过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按20%给予补偿安置。根据人民网报道:福州鼓楼区两地块征迁,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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